当前位置: 部门首页 > 政策法规 > 地方级政策 > 正文

关于对重庆市社科规划项目结项成果进行重复率检测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10-21 点击数量:

市委党校、重庆社科院,市级有关部门,各高等学校,市级社科社团、民办社科研究机构,各区县(自治县)社科联:

为加强我市哲学社会科学科研诚信建设,在全市范围内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科学家精神,营造诚实守信的良好科研环境,根据重庆市科学技术局、中共重庆市委宣传部、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和重庆市科学技术协会关于印发《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弘扬科学家精神加强作风和学风建设的意见>重点任务分工方案》的通知精神(渝科局发【2020】65号),经研究,拟对提交结项的市级社科规划项目成果进行重复率检测(以下简称查重)。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查重范围

市社科规划办批准立项的市社科规划项目结项成果。

二、查重机构

成果重复率统一由“中国知网”科研成果检测系统进行检测。

三、重复率要求

原则上,结项成果形式为论文类,重复率不得超过15%;成果形式为研究报告类,重复率不超过20%;成果形式为著作类,重复率不超过25%。

四、组织实施

成果查重由项目所在单位科研管理部门统一组织、审核、把关,查重报告需加公章。

五、查重经费

检测经费在项目经费中列支。

 

从本通知下发之日起,提交结项的所有符合查重范围的市社科规划项目均须附成果查重报告。

 

 

                      重庆市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

                           2020年7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