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做好2025年度市教委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补充通知如下,请遵照执行:
一、项目类别
(一)重庆市高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规划项目,以下简称“规划项目”。
(二)重庆市高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思想政治教育专项项目,以下简称“思政专项”。
(三)重庆市高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党建纪检专项项目,以下简称“党建专项”。
(四)市级以上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党建与思想政治工作研究咨政中心、高校哲学社会科学协同创新团队、重点马克思主义学院、辅导员和思政课教师名师工作室、思政工作研修中心、大中小学思政课一体化建设共同体牵头单位等平台(团队)可设立社科研究项目,以下简称“基地项目”。
(五)重庆市高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咨政专项项目,以下简称“研究咨政专项”。
二、申报学科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学科分类与代码》和高校实际情况,本次项目申报的学科范围包括:马克思主义理论/思想政治教育、哲学、逻辑学、宗教学、语言学、中国文学、外国文学、艺术学、历史学、考古学、经济学、管理学、政治学、法学、社会学、民族学、新闻学与传播学、图书情报文献学、教育学、心理学、统计学、港澳台问题研究、国际问题研究。鼓励开展交叉学科研究,涉及多个学科的以“靠近优先”原则,选择一个主学科申报。
三、申报选题(参见综合要求及选题指南)
四、申报条件
(一)申报人员
1.项目申报人须遵守新时代高校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具有良好的学术学风,恪守学术道德,坚持学术诚信。
2.项目申报人须是我市高校在岗专职人员,具有独立开展和组织科研工作的能力和精力,能作为项目的实际主持者并担负实质性研究工作。
3.项目申报人限1人,同一年度申报项目限1项,且应当是所申报项目的实际负责人。项目组成员一般不超过5人,每个项目组成员同一年度参与的市教委人文社科项目(含在研项目和当年申报项目)总数不得超过2项。
4.重大项目申报人须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或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且具有博士学位。
5.青年项目申报人须为40周岁以下在岗专职人员。
6.思政专项申报人须为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心理健康教育教师或校学工部、研工部、教师工作部、团委工作人员,院(系)党总支副书记、专职辅导员、班主任等在一线从事大学生日常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人员。
7.党建专项申报人须为从事高校党建、纪检监察和统战工作的专家、党务工作人员。
8.基地项目申报人为所在平台或团队聘请的专兼职研究人员,项目选题须与平台或团队主攻方向一致,选题须经学术委员会审议通过。
9.研究咨政专项申报人需具有较强的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熟悉党的教育政策,研究视野开阔,理论功底扎实,具有综合研究能力,具体学科不限,具有相关工作基础优先。
(二)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得作为项目负责人申报
1.有在研市教委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择优资助项目、委托项目除外)的项目负责人。
2.以已获得过资助的国家级、省部级或市级项目(含重大项目子课题),内容相同或相近的选题进行重复申报。
3.所主持的市教委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3年内因各种原因被终止者,5年内因各种原因被撤项者。
4.存在违反师德行为,按照教育部《关于高校教师师德失范行为处理的指导意见》取消申报科研项目资格者。
5.近1年内有到国(境)外留学、访学计划半年以上者。
五、资助经费
此次项目申报根据评审立项类型,将按照重大项目、重点项目、一般项目、青年项目和基地项目分别予以资助。
六、报送方式
以二级学院为单位统一组织,不受理个人申报。
(一)校内申报
1.本次申报采用“限额申报”,各二级学院推荐限额参见《2025年度市教委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申报数额分配表》(附件7)。各二级学院推荐申报的青年数量不低于项目申报总数的50%。超额推荐的不予受理。
2.选题备案。各二级学院、各平台团队申报选题,报请所在学院负责人、或科研平台团队负责人批准后,提交科技处备案。选题必须明确支撑方向,并经支撑对象的负责人同意,支撑对象参考《2025年重庆财经学院科研平台团队名册》。
3.二级学院初评。二级学院对《申报书》、《论证活页》进行初评排序。二级学院初评重点内容为与本学院学科方向、硕点建设、平台团队等是否相符。不相符的原则上不推荐。二级学院于2025年1月10日前完成院内评审初评,完成学院内公示。通过项目的申报书、活页,本学院2025年度重庆市教委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评审汇总表(排序)(附件5、6、8)报送至科技处。
4.学校复评。科技处组织专家对各学院申报项目进行校内评审并根据得分排序,提交校长办公会审批后、公示申报。
5.通过校内评审的申报者登录http://xm.jiaowei-cq.com,上传系统。于2月24日前递交《重庆市教育委员会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申报书》纸质档一份至科技处2411办公室。
联系人:刘老师,联系电话:023-8896868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