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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5年重庆市教委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预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12-20 点击数量:

校内各部门

为切实做好2025年度重庆市教委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申报工作,现启动项目预申报工作。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时间

2024年12202025年110日。

二、选题要求

提高项目选题质量,更好服务经济社会发展项目选题原则上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与学校重点学科方向、专硕点特色方向市级重点实验室、国家一流本科专业建设项目、高校哲学社会科学协同创新研究团队、市高校科技创新研究群体、市教育科研实验基地等平台团队强相关。

(二)在符合前述规定的情况下,选题应结合习近平总书记视察重庆重要讲话和指示精神,二十届三中全会、市委六届、六次全会精神中央经济工作会,中央农村工作会议,全市教育大会等会议精神

(三)学校重要专项工作的战略研究高质量推进产教融合党建引领乡村振兴、人口老龄化与智慧养老、产学研合作

研究咨政专项必须紧密围绕全市教育大会精神,聚焦产教融合设计选题,每个学院限报1项。

 (基地项目选题与重庆市高校哲学社会科学协同创新团队“全域绿色高质量发展跨学科研究团队”方向一致,由团队首席专家推荐。

三、申报条件  

(一)申报人员

1.项目申报人须遵守新时代高校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具有良好的学术学风,恪守学术道德,坚持学术诚信。

2.项目申报人须是我市高校在岗专职人员,具有独立开展和组织科研工作的能力和精力,能作为项目的实际主持者并担负实质性研究工作。

3.项目申报人限1人,同一年度申报项目限1项,且应当是所申报项目的实际负责人。项目组成员一般不超过5人,每个项目组成员同一年度参与的市教委人文社科项目(含在研项目和当年申报项目)总数不得超过2项。

4.重大项目申报人须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或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且具有博士学位。

5.青年项目申报人须为40周岁以下在岗专职人员。

6.思政专项申报人须为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心理健康教育教师学工部研工部、教师工作部、团委工作人员,院(系)党总支副书记、专职辅导员、班主任等在一线从事大学生日常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人员。

7.党建专项申报人须为从事高校党建、纪检监察和统战工作的专家、党务工作人员。

8.基地项目申报人为所在平台或团队聘请的专兼职研究人员,项目选题须与平台或团队主攻方向一致,选题须经学术委员会审议通过。

9.研究咨政专项申报人需具有较强的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熟悉党的教育政策,研究视野开阔,理论功底扎实,具有综合研究能力,具体学科不限,具有相关工作基础优先。

(二)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得作为项目负责人申报

1.有在研市教委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择优资助项目、委托项目除外)的项目负责人。

2.以已获得过资助的国家级、省部级或市级项目(含重大项目子课题),内容相同或相近的选题进行重复申报。

3.所主持的市教委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三年内因各种原因被终止者,五年内因各种原因被撤项者。

4.存在违反师德行为,按照教育部《关于高校教师师德失范行为处理的指导意见》取消申报科研项目资格者。

5.近一年内有到国(境)外留学、访学计划半年以上者。

四、申报方式

(一)本次申报采用“限额申报”,各二级学院推荐限额参见《2025年度市教委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申报数额分配表附件1各二级学院推荐申报青年数量不低于项目申报总数的50%。

(二)选题备案。各二级学院、各平台团队申报选题,报请所在学院负责人、或科研平台团队负责人批准后,提交科技处备案。提交科技处备案的选题数不超过限额数。选题必须明确支撑方向,并经支撑对象的负责人同意。  

(三)二级学院初评。二级学院对《申报书》、《论证活页》进行初评排序二级学院初评重点内容为与本学院学科方向、硕点建设、平台团队等是否相符。不相符的原则上不推荐。  

(四)学院复评科技处组织专家对各学院申报项目进行校内评审并根据得分排序,提交校长办公会审批后、公示申报。  

五、申报程序及时间节点

(一)一 选题备案。12月25日前,各二级学院提交《2025年度市教委人文社科项目申报选题备案统计表(附件2

(二)二级学院评审二级学院2025年1月10完成院内评审初评,完成学院内公示。通过项目的申报书、活页本学院2025年度重庆市教委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评审汇总表(排序)(附件345报送至科技处

(三)校内评审时间学校根据市教委统一安排,完成校内评审、上会、公示等程序。相关项目组负责人完成申报材料修订后,提交规定系统。

六、本次申报以部门学院为单位,不受理个人申报。

联系人:刘老师,联系电话:023-88968689

 

科技处

2024年1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