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部门:
为切实做好2025年度重庆市教委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申报工作,现启动项目预申报工作。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时间
2024年12月20日—2025年1月10日。
二、选题要求
为提高项目选题质量,更好服务经济社会发展,项目选题原则上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与学校重点学科方向、专硕点特色方向、市级重点实验室、国家一流本科专业建设项目、高校哲学社会科学协同创新研究团队、市高校科技创新研究群体、市教育科研实验基地等平台团队等强相关。
(二)在符合前述规定的情况下,选题应结合习近平总书记视察重庆重要讲话和指示精神,二十届三中全会、市委六届五次、六次全会精神,中央经济工作会,中央农村工作会议,全市教育大会等会议精神。
(三)与学校重要专项工作的战略研究。高质量推进产教融合、党建引领乡村振兴、人口老龄化与智慧养老、产学研合作等。
研究咨政专项必须紧密围绕全市教育大会精神,聚焦产教融合设计选题,每个学院限报1项。
(四)基地项目选题与重庆市高校哲学社会科学协同创新团队“全域绿色高质量发展跨学科研究团队”方向一致,由团队首席专家推荐。
三、申报条件
(一)申报人员
1.项目申报人须遵守新时代高校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具有良好的学术学风,恪守学术道德,坚持学术诚信。
2.项目申报人须是我市高校在岗专职人员,具有独立开展和组织科研工作的能力和精力,能作为项目的实际主持者并担负实质性研究工作。
3.项目申报人限1人,同一年度申报项目限1项,且应当是所申报项目的实际负责人。项目组成员一般不超过5人,每个项目组成员同一年度参与的市教委人文社科项目(含在研项目和当年申报项目)总数不得超过2项。
4.重大项目申报人须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或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且具有博士学位。
5.青年项目申报人须为40周岁以下在岗专职人员。
6.思政专项申报人须为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心理健康教育教师、学工部(研工部)、教师工作部、团委工作人员,院(系)党总支副书记、专职辅导员、班主任等在一线从事大学生日常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人员。
7.党建专项申报人须为从事高校党建、纪检监察和统战工作的专家、党务工作人员。
8.基地项目申报人为所在平台或团队聘请的专兼职研究人员,项目选题须与平台或团队主攻方向一致,选题须经学术委员会审议通过。
9.研究咨政专项申报人需具有较强的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熟悉党的教育政策,研究视野开阔,理论功底扎实,具有综合研究能力,具体学科不限,具有相关工作基础优先。
(二)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得作为项目负责人申报
1.有在研市教委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择优资助项目、委托项目除外)的项目负责人。
2.以已获得过资助的国家级、省部级或市级项目(含重大项目子课题),内容相同或相近的选题进行重复申报。
3.所主持的市教委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三年内因各种原因被终止者,五年内因各种原因被撤项者。
4.存在违反师德行为,按照教育部《关于高校教师师德失范行为处理的指导意见》取消申报科研项目资格者。
5.近一年内有到国(境)外留学、访学计划半年以上者。
四、申报方式
(一)本次申报采用“限额申报”,各二级学院推荐限额参见《2025年度市教委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申报数额分配表》(附件1)。各二级学院推荐申报的青年数量不低于项目申报总数的50%。
(二)选题备案。各二级学院、各平台团队申报选题,报请所在学院负责人、或科研平台团队负责人批准后,提交科技处备案。提交科技处备案的选题数不超过限额数。选题必须明确支撑方向,并经支撑对象的负责人同意。
(三)二级学院初评。二级学院对《申报书》、《论证活页》进行初评排序。二级学院初评重点内容为与本学院学科方向、硕点建设、平台团队等是否相符。不相符的原则上不推荐。
(四)学院复评。科技处组织专家对各学院申报项目进行校内评审并根据得分排序,提交校长办公会审批后、公示申报。
五、申报程序及时间节点
(一)一
选题备案。在12月25日前,各二级学院提交《2025年度市教委人文社科项目申报选题备案统计表》(附件2)。
(二)二级学院评审。二级学院于2025年1月10日前完成院内评审初评,完成学院内公示。通过项目的申报书、活页,本学院2025年度重庆市教委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评审汇总表(排序)(附件3、4、5)报送至科技处。
(三)校内评审时间。学校根据市教委统一安排,完成校内评审、上会、公示等程序。相关项目组负责人完成申报材料修订后,提交规定系统。
六、本次申报以部门学院为单位,不受理个人申报。
七、联系人:刘老师,联系电话:023-88968689
科技处
2024年1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