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重庆市教育委员会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结题审核表》如何填写?
答:审核表由项目负责人对照本人结题报告相关内容据实填报(请勿手写),填报信息须完整准确,除备注栏为选填外,其他内容均为必填信息。成果完成人姓名、人数及署名顺序等原则上与立项合同书保持一致,确有变更者应在变更情况中予以说明,无变更信息的也要填“无”。项目承担单位科研管理部门须安排专人对照审核表列出的重点内容进行审核,逐一勾选相应选项,并签名确认。结题审核表双面打印,纸质件一式三份,审核盖章后由市教委、所在单位和项目负责人各留存一份。
2.符合免予鉴定条件的项目如何结题?
答:经所在单位审核符合免予鉴定条件的项目不用组织专家鉴定,其他结题要求不变。项目负责人仍须按照结题要求准备结题材料,参加集中审核。经审核不符合免予鉴定条件的项目将退回所在单位,按照相关要求组织成果鉴定后再提交结题验收。
3.在系统中上传电子结题材料后是否还需提交纸质材料?
答:除结题审核表外其他结题材料只需在管理系统中上传电子文档,即仅结题审核表(一式三份)须提交纸质档。结题审核通过后,项目负责人和所在单位均可通过管理系统打印结题证书。
4.项目变更如何办理?
答:项目立项后确需对项目重要事项进行变更的,须提交项目变更申请表纸质件,并按照以下程序办理:变更项目负责人或项目责任单位、改变项目名称、申请中止或撤项等事项,项目变更审核表由所在单位审核后,及时报我委审批;在研究方向不变、不降低结题条件要求的前提下,调整研究思路或研究计划、调整项目组成员(不超过2人)、不超过项目研究最长期限的延期申请、改变成果具体形式等,由所在单位按照有关要求审核备案,项目结题时一并提交变更申请表扫描件,同时在管理系统立项管理中发起变更申请。
5.项目组成员变更如何操作?
答:一般情况下不得变更项目组成员。项目负责人已经不是本单位在岗人员的,可由项目组成员担任项目负责人。确需增加或更换项目组成员者,新增成员(不超过2人)须有公开发表的带本项目编号成果,并提交变更申请书,同时在管理系统立项管理中发起变更申请。
6.立项3年以上的项目还可以延期吗?
答:不可以。项目承担单位需按照立项合同规定的期限要求,对逾期未结题项目进行督促指导,并提出整改建议。因故无法继续开展研究的项目由项目负责人填写《重庆市教育委员会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变更申请表》,申请中止或撤项,按相关程序办理。我委将视情况予以中止或撤项处理。
附件1:重庆市教育委员会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成果结题审核评估参考.docx
附件2:重庆市教育委员会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结题审核表.doc
附件3:重庆市教育委员会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结题报告书.doc
附件4:重庆市教育委员会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专家鉴定意见表.doc
附件5:重庆市教育委员会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变更申请表.doc
附件6:2023年度集中结题项目一览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