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单位: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及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落实《教育强国建设规划纲要(2024—2035年)》部署要求,进一步发挥科学研究对高等教育考试高质量发展的支撑、驱动和引领作用,决定开展2026年重庆市高等教育考试招生研究课题项目(以下简称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别及选题要求
项目面向高等教育考试招生改革发展需求,重点资助高等教育考试招生实践及其改革中的重点难点问题研究,以及推动教育考试招生工作创新的应用研究,分为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两类。申请人原则上应按《重庆市2026年高等教育考试招生研究选题指南》(附件1)确定选题(选题应结合我校招生管理与服务工作实际拟定)。超出指南范围的,需详细阐明必要性。重点项目如有无人申报、申请人不符合条件、申报质量不高等情况,我委将委托具备研究实力和条件的单位或人员承担。
重点项目、一般项目实施周期原则上均为1年。获准立项的项目起始时间自立项通知下发之日起计算。
二、申报限额
我校推荐申报重点项目不超过1项、一般项目不超过3项。
三、申报要求
(一)项目申报条件、申报资格及管理要求等请参阅《重庆市高等教育考试招生研究课题管理办法(2026年修订)》(附件2)。项目组总人数不超过5人。
(三)校内申报程序:
1.选题备案。各二级学院、各平台团队申报人提交选题,请于2026年3月13日前以学院为单位提交招生就业处孙皓老师钉钉处备案。备案信息:选题名称、申报人、所在部门、联系电话。
2.递交申请书及汇总表。2026年3月23日前,各二级单位(科研平台)将所在单位(科研平台)《重庆市高等教育考试招生研究项目申报书》、《重庆市高等教育考试招生研究课题项目申报汇总表》以部门为单位提交招生就业处孙皓老师处。所有材料均需提供电子档与纸质档。其中,申报书、活页纸质档一式六份(A4打印,中缝装订,签字完整),汇总表需加盖部门鲜章、部门负责人签字。
3.公示推荐。如申报数超过限额,学校统一组织专家评审、经学校审定公示后推荐申报。
(四)本项目由市级财政设立专项资金给予资助,根据学校规定拨付经费配套。
(五)项目负责人在项目执行期间要遵守相关承诺,履行约定义务,按期完成研究任务。获准立项的《重庆市高等教育考试招生研究项目申报书》视为具有约束力的资助合同文本。
(六)2023年立项的重点项目、2024年度立项的一般项目,若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结题材料或申请延期,课题负责人所在单位新申报的项目不予受理。
联系人:冉晓钧;联系电话:60393045,地址:重庆市两江新区北滨一路369号。
校内联系人:
材料提交咨询招生就业处孙老师,联系电话:023-88968678;
申报政策咨询科技信息处刘老师,联系电话:023-88968689。
招生就业处、科技信息处
2026年3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