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部门:
 根据教育部《第十届教育部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申报工作的通知》(教社科厅函〔2025〕12号),按照《第十届教育部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教育科学研究”专区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办法》),现将第十届教育部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教育科学研究”专区申报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申报资格和要求
 本届参评成果范围是2021 年 1 月 1 日至 2024 年 12 月 31日期间的下列成果:
 1. 著作 (含专著、编著、译著、工具书、古籍整理等);
 2. 论文;
 3. 咨询服务报告;
 4. 普及读物。具体申报资格和要求详见 《实施办法》有关规定。
 二、申报流程及材料要求
 1. 申报者填写《专区申报评审表》,将《评审表》的WORD版、成果全文及佐证材料电子档一起报送科技信息处。
 2. 科技信息处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审核完毕后,汇总填写《教育专区评奖申报汇总表》(以下简称《汇总表》)。
 3. 科技信息处通知审核通过的申报者及时到“重庆云课堂”中填报申报材料。
 材料包括:(1)《评审表》WORD版
 (2)《评审表》加盖单位公章PDF版
 (3)成果全文及佐证材料PDF版
 填报地址:http://www.cqykt.com.cn/match/match/join/details?itemId=235
 4. 科技信息处将本校申报汇总材料发送到邮箱cqjkgh@163.com中。申报汇总材料包括:
 (1)《汇总表》Excel版
 (2)《汇总表》PDF版(加盖高校科研管理部门公章)
 (3)全部成果报送材料压缩包(含《申报表》WORD版、PDF版、成果全文及佐证材料,每个成果一个目录)
 三、材料报送时间和审核要求
 1.申报者网上填报材料和高校科研管理部门报送汇总材料时间:
 2025年11月1日——10日17:00止。
 2. 高校科研管理部门必须认真审核参评成果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认真审核申报者资格和参评成果是否满足《实施办法》规定申报条件,并对审核结果承担责任。
 3. 教育科学研究专区和教育部社科司组织的29个学科评奖材料数据会互相查重,不得重复申报。
 4. 市规划办将组织专家进行线上推荐评审。未在“重庆云课堂”中报送申报材料的不予评审,虽在“重庆云课堂”中报送了材料但未在《汇总表》中的不予评审。
 四、校内安排
 请申报者于11月6日之前将《评审表》的WORD版、成果全文及佐证材料电子档一起报送科技信息处邮箱kyc211@163.com,以便校内进行初审。
   
 附件:
 1. 
    第十届教育部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教育科学研究”专区实施办法
第十届教育部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教育科学研究”专区实施办法
 2. 
    “教育科学研究”专区申报评审表
“教育科学研究”专区申报评审表
 3. 
    3.教育科学研究”专区申报汇总表(地方高校、区县汇总专用)
3.教育科学研究”专区申报汇总表(地方高校、区县汇总专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