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高校、有关直属单位:
为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服务和支撑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图建设、打造具有全国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根据《重庆市教育委员会科学技术研究计划项目管理办法》,决定开展2025年度市教委科学技术研究计划项目(以下简称市教委科研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别、周期及经费
(一)项目类别
市教委科研项目分为重大项目、重点项目、青年项目三类。
重大项目重点支持高校围绕“416”科技创新布局和“33618现代制造业集群体系,重点在大数据、人工智能、集成电路、智能制造、新材料、生物医药(大健康)、低碳节能绿色环保、现代农业、空天技术、基础科学、前沿与交叉等领域开展研究。
重点项目、青年项目按照自由探索和目标导向相结合原则主要支持基础/应用基础研究、应用技术研究和管理及模式创新研究,其中管理及模式创新研究资助比例不超过项目总数10%。
(二)项目周期
项目实施周期不超过3年,其中管理及模式创新项目实施周期一般为1年。
(三)项目经费
1.重大、重点项目。重大项目资助额度10-15万元/项,重点项目资助额度5-8万元/项,其中管理及模式创新研究资助强度为50%。按市属高校承担的重大项目和重点项目由市财政专项资金资助,项目依托高校需按照1:1的比例对资助项目予以配套。部属高校项目经费由市级财政安排“双一流”建设市级补助经费列支,其他单位项目自筹经费给予资助。揭榜挂帅项目除获得市级及本校经费支持外,项目合作的区县、企业等可对资助项目给予配套支持。
2.青年项目。青年项目基础/应用基础研究、应用技术研究资助额度不低于4万元/项,管理及模式创新研究资助额度不低于2万元/项。市属公办高校承担的青年项目,由高校按照实际情况从市属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从生均定额中安排的应用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经费中统筹予以安排资助;民办高校承担的青年项目,从财政扶持资金和办学收入等资金予以安排资助,部属高校项目经费由市级财政安排“双一流”建设市级补助经费列支,其他单位项目自筹经费给予资助。
二、申报名额
按照“限额申报、择优支持、切合实需、分类培育”的原则:根据各申报单位科研水平、学科特色、专业特点和发展需求,并结合往年课题申报情况、已承担项目的按期结题率和完成质量等因素分配推荐申报名额。具体申报名额可由申报单位管理员登录重庆市高校科技与创新资源管理平台查看。
三、申报条件
(一)申报本项目,应具备以下条件:
1.项目负责人限为1人,应当是申报项目的实际负责人,且是项目承担高校的全职在岗人员或以柔性引进方式聘用的人才。其中以柔性引进方式聘用的人才作为负责人的申报项目数不得超过项目承担高校申报限额的20%;
2.项目负责人和项目参研人员应当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职业道德,学风端正;
3.重大、重点项目的负责人应当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具有博士学位;重大、重点项目研究方向应与本单位科研发展规划重点支持领域一致或近似,其中与企业联合攻关的应用研究类项目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本校重大、重点项目申报总数的80%,且需满足减轻青年科研人员负担专项行动要求(负责人40周岁及以下比例不低于20%,40周岁及以下的参研人员比例不低于60%)(以申请计划当年1月1日为限);
4.青年项目的负责人应当具有中级或副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本科高校的应当未满40周岁,高职院校的应当未满45周岁(以申请计划当年1月1日为限);
5.项目负责人主持在研的本计划项目总数不超过2项,同一年度申请本项目限1项:项目参研人员参与的本计划在研项目总数不超过3项;
6.项目负责人累计获得青年项目资助不得超过2次。
(二)有以下情况之一的,均不接受申报:
1.项目研究的主要内容和目标在国家、省(部)级科技计划中已获得立项的:
2.项目负责人当年已申报或立项重庆市自科基金创新发展联合基金(市教委)项目的;
3.项目主要研究内容或近似内容正在申报其他国家、省(部)级科技计划的;
4.已作为项目负责人累计承担过2次及以上重大(重点)项目的,或承担过重大(重点)项目且年龄超过45周岁的(以申请计划当年1月1日为限);
5.项目被强制终止,且在不得申报期内的。
四、优先支持范围
在同等条件下,有以下情况之一的,予以优先支持:
(一)以市级以上科技创新基地和市级一流学科培优行动计划为依托的项目;
(二)围绕基础研究前沿领域和应用前景明确、有望产出具有变革性影响的项目;有利于解决大数据智能化、集成电路等制约国家和我市经济、科技发展的重大科学问题和关键技术问题的项目;
(三)与国内外一流大学、科研机构、企业开展实质性合作研发,能够吸引海内外杰出科技人才或者优秀创新团队来渝从事长期工作,具有高层次、高水平、紧迫性特点的科技合作项目;(四)与服务长江经济带、“一带一路”、军民融合、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内陆开放高地建设、新时代西部大开发、国家战略腹地建设等重要战略规划有关的项目:
(五)45岁以下的青年科研人员首次作为负责人申报的重大重点)项目;
(六)重庆市高校科技委委员推荐的项目;
(七)能承接“教育强市区县行”活动中区县企业需求、可揭榜挂帅的项目(详见附件4)。
五、申报程序及材料
(一)申报程序
1.内部遴选:
(一)选题备案。各二级学院、各平台团队申报选题。已于4月2日填报《2025年重庆市教委科学研究项目预申报汇总表》的申报人请根据申报调整选题,注意聚焦科技方向,重新填报选题备案统计表(附件1);未于4月2日填报汇总表但有申报计划的申报人,须报请所在学院负责人、或科研平台团队负责人批准后,填报选题备案统计表(附件1),提交科技处备案。
请于4月27日午12:00前,以二级学院为单位提交《2025年度市教委科学技术研究计划项目申报选题备案统计表》(附件1),逾期及个人提交不予备案。
(二)校内申报。本次申报采用“限额申报”。科技处将根据各学院提交的选题汇总表,于4月30日前点对点通知各二级学院选题通过名单。选题通过申报人请填写《重庆市教委科学技术研究计划项目申报书》(附件2)、《2025年度重庆市教委科学技术研究项目汇总表》(附件3),重大重点项目增加填报《重大重点项目清单》(附件4)。
因申报时间紧凑,所有选题通过申报人请于5月4日24点前登录“重庆市高校科技与创新资源管理平台”(网址:http://221.178.107.54:7777/srs/srs/login.html)进行网上申报,并以二级学院为单位提交附件2-4至科技处刘晨钉钉处。
(三)校内评审。学校将根据市教委统一安排,完成校内评审、上会、公示(不少于3天)等程序。相关项目组负责人完成申报材料修订后,再次提交系统,由科技处审查报送。
2.申报材料提交方式
申报单位组织项目申报人员登录“重庆市高校科技与创新资源管理平台”(网址:http://221.178.107.54:7777/srs/srs/login.html)进行网上申报。系统开放时间为4月30日-5月9日。
六、工作要求
(一)各申报单位要认真组织推荐申报工作,组织力量对项目负责人申报条件、《申报书》内容的真实性、方案的可行性、经费预算的合理性、基本科研条件能否保证和预期目标能否实现等认真把关,切实提高项目申报质量。各申报单位要加强科研诚信管理,杜绝学术不端行为,凡存在违背科研诚信、科学伦理的将取消申报资格,项目负责人5年内不得申报本计划项目。市教委强制终止的项目按照《重庆市教育委员会科学技术计划项目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执行。
(二)各项目申报人要认真填写项目《申报书》,保证《申报书》内容真实,无知识产权纠纷。《申报书》要实事求是编制经费预算,注重可行性分析,制定切合实际的目标和考核指标预期成果指标应填写能取得实质性科研进展的科技成果,确保能如期完成项目任务。
(三)请申报揭榜挂帅项目的申报人提前与相关区县、企业联系,根据揭榜挂帅项目清单中项目名称、具体需求等商定项目申报题目、考核指标、经费投入等有关事宜。申报重点、重大项目的,需满足区县与企业投入经费之和不低于市教委与高校投入经费之和的要求。
(四)请各申报单位(校科技处)于5月15日前将推荐申报项目《申报书》(从“重庆市高校科技与创新资源管理平台”打印)《2025年度重庆市教委科学技术研究项目汇总表》(附件2)《重大重点项目申报清单》(附件3)A4纸双面打印各1份,签字盖章(有联合申报单位的,《申报书》中牵头单位和联合申报单位均需签字盖章)报送我委科技处。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王酒、蔡明成,63633551;邮箱:cqjwkjc@163.com;地址:重庆市江北区北滨一路369号市教委523 办公室。
校内联系人:刘晨,023-88968689。
科技处
2025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