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会议精神,按照全国教育科研工作会议和全市教育工作会议要求,充分发挥教育科研推动教育改革发展的支撑、引领作用,着力推进重庆教育高质量发展,经市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批准,开展2024年度全市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申报工作。
现将重庆市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2024年度全市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申报的通知转发至校内各部门,并将有关校内工作安排部署如下:
一、课题设立
(一)课题类型
本年度全市教育科学规划课题设立重大课题、重点课题、一般课题、青年课题和教改研究专项课题,其中教改研究专项课题设立重点课题和一般课题。重大课题、重点课题和教改研究专项重点课题按照《2024年度重庆市教育科学规划重大重点课题指南》(见附件)所列研究题目申报,一般课题(含教改研究专项)、青年课题自拟申报题目。
(二)研究周期
各类课题研究周期一般2-3年,原则上不超过3年。
(三)资助标准
本年度对重大课题、重点课题予以经费资助。重大课题拟立项5项,资助标准为5万元/项;重点课题(含教改研究专项重点课题)拟立项200项左右,其中资助课题130项左右,年度重点课题资助标准为1万元/项,教改研究专项重点课题资助标准为5000元/项。
(四)立项评审
本年度课题立项评审按申报课题类型分类评审,分类确定立项比例,坚持立项保底原则,适当兼顾基础教育、职业教育、高等教育类型结构比例和照顾边远贫困及少数民族地区。
二、申报条件
(一)重大、重点课题申报人须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职务)或博士学位,能够担负起课题研究实际组织者和指导者责任;
(二)一般课题申报人原则上应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硕士学位;
(三)青年课题申请人属于高等学校的须具有博士学位,属于中小学(含幼儿园、中职学校、研训机构等)的须具有硕士学位,且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9年6月1日之后出生)。
三、申报程序
(一)校内初审。
1.服务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的项目,不参与校内初审,直接推荐,即金融、会计各直报2项至上级主管部门;
2.服务省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的项目,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
3.服务未通过市教委普通高校本科新设专业评估的项目,请于6月25日前将申报书、课题论证活页电子档发送至科技处邮箱:kyc211@163.com (文件命名为:姓名+2024年度全市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申报);
4.所有项目请各相关部门严把质量关,围绕学校学科专业建设做好学题规划论证、材料撰写研讨,所有参评项目坚持质量优先、宁缺毋滥;
5.除直报项目外,其他项目均须通过校内初筛评审后,方可填报“重庆市教育科学规划管理平台”。校内初筛通过学校科研系统执行;
6.由于管理平台暂未开放,为方便各位老师编写初稿,特提供2023年重庆市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申报书作为参考。
(二)申请。
通过学校初筛评审的项目,须登陆“重庆市教育科学规划管理平台”(网址http://61.186.207.11/,以下简称管理平台)在线填报《重庆市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申报书》,没有平台帐号的申报人需先进行个人注册。若申报人所在单位为中小学(含幼儿园、中职学校、研训机构等),且所在单位未在管理平台注册的,须按规定先进行单位注册,并经区县教育科学规划办审核通过后,申请人个人方可注册,注册成功后即可在规定时间内登录管理平台在线填报课题申报书,相关操作流程及填报要求详见管理平台界面提示。
(三)审核。各区县教育科学规划办和高校、市教委直属单位科研管理部门(以下简称二级管理部门)需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课题申报的审核工作,并在管理平台上提交限额推荐的《课题申报书》、《课题论证活页》以及加盖二级管理部门公章的《课题申报数据汇总表》扫描件,超过推荐限额的申请材料不能提交。
四、申报时间
(一)本年度课题申报时间为6月15日-7月14日,校内申报日期截止至7月4日17时。管理平台将于2024年6月25日零时至7月14日24时上线开放,逾期系统自动关闭,不再受理申报。
(二)课题申报人网上材料提交截止时间为7月14日24时。
五、申报要求
(一)重大课题、重点课题申报名称须与课题指南题目保持一致,不得自行更改或添加副标题;教改研究专项重点课题申报名称既可采用课题指南题目,也可根据专项重点课题指南选题方向自拟具体申报名称(保持选题编号不变),均不得添加副标题;一般课题(含教改研究专项)、青年课题由申报人按照课题类型自拟课题名称,自拟课题名称表述应科学严谨、规范简明,避免引起歧义或争议,不加副标题。
(二)重大课题、重点课题设计指向教育中宏观层面研究,鼓励高校与区县、校际之间等协同申报课题研究,服务教育决策咨询;一般课题、青年课题面向教育中微观层面研究,服务教育实践创新;教改研究专项课题面向专业教学、学科教学、课堂教学等改革实践,服务教学质量提升。
(三)作为课题负责人当年只能申报一个课题,不能作为课题组成员参与其他市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申报;不作为课题负责人只作为课题组成员最多可以同时参加两个市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申报;已承担重庆市教育科学规划课题但尚未结题的课题负责人不得申报本年度课题;已获得全国教育科学规划、重庆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及重庆市教育委员会立项的课题,不得以同类课题重复申报重庆市教育科学规划课题。凡发现申报人存在弄虚作假、抄袭剽窃及违背科研诚信要求的,将取消5年申报资格。
(四)本年度仍实行限额申报,申报推荐指标分配另行通知(见管理平台)。各二级管理单位要广泛发动组织申报,加强申报指导,提高申报质量;遵照相关程序组织课题申报初评(原则上在7月14日申报结束后进行初评推荐),按照申报推荐指标审核上报;同时须严格审核申报人资格、前期研究成果的真实性、课题组的研究实力和必备条件等,在管理平台上提交的所有材料均视为审核同意,无需在《课题申报书》上加盖二级单位公章。凡发现二级管理部门对申报资格审查以及材料真实性、规范性等方面审核把关不严,将扣减次年申报推荐指标,直至取消二级管理单位次年申报资格,并将作为当年对二级管理单位考核评价评先的重要依据。
(五)继续实行无纸化网上申报,具体见《重庆市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网上申报操作指南》(管理平台自行下载)。
市规划办联系人:刘娟、靳正超,咨询电话63853100
刘锦、王颖怡,咨询电话63853119
技术咨询联系人:王老师023-65926192
校内联系人:贺老师、刘老师023-88968689
附件1:2024年度重庆市教育科学规划重大重点课题指南
附件2:2024年度重庆市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申报信息汇总表
附件3:重庆市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申报书(2023版)
科技处
2024年月6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