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部门:
为扎实做好第七届重庆市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申报评选奖励活动,现将我校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主体
校内各部门在编在岗教师
二、材料报送
(一)严格按照《第七届重庆市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评选奖励实施细则》规定的评审条件和要求组织实施。
(二)校内2023年9月11日前将《第七届重庆市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评选申报评审书》一式六份报送科研处。
(三)申报评审书电子版发送到指定邮箱。
三、其他事项
(一)各二级学院组织动员,参评教师填写申报材料。
(二)二级部门统一申报,不受理个人申报。
(三)申报推荐程序:校内初评-学校审定-公示-上报。
四、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贺老师,023-88968689,kyc211@163.com。
附件: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开展第七届重庆市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评选奖励活动的通知
科研处
2023年6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