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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调整知识产权申请备案程序的通知

作者:唐钰 发布时间:2023-02-28 点击数量:

各位老师:

为进一步规范知识产权管理,现将知识产权申请备案程序规定如下:

一、适用范围

著作权、专利权和商标权等知识产权。

二、知识产权流程调整

(一)知识产权申请前须先到科研系统完成申请备案(参考附件1)。

(二)流程由科研处审批通过后,将需申请签章、使用证书的纸质及电子版材料提交科研处。

(三)由科研处统一发起用印、使用证书的流程。

(四)流程完成后通知老师到科研处签字领取材料。

三、工作安排

(一)每月10日集中受理知识产权用印,如有特殊情况另行联系。

(二)联系人:唐老师;联系电话:023-88968689。

科研处  

2023年2月28日